集体所有制企业是什么性质
一、集体企业的性质:
1)集体企业属独立的所有制企业,既不是国有企业也不是私营企业,是一种独立的企业形态。
2)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并共同劳动和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
3)与私营企业相比,集体企业是资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并以民主管理、按劳分配、集体积累和自主支配为原则。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明确规定了集体企业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规定:
1)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入股分红。
2)集体企业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
3)集体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享有独立的民事责任,其财产和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三、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
1)经济性质: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属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一种形式,是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者集体占有和管理生产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2)所有权性质: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而不是个人,这是集体所有制的主要特征之一。集体所有者有权决定企业的发展定位、经营策略和管理制度。
3)管理性质: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管理由集体所有者负责,他们有权选举或委派管理人员,制定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经营管理。
4)收益分配性质: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以集体为单位,具体的分配原则和方式由集体所有者决定。通常采用“先扣除生产经营成本和税金,然后按劳动贡献或者资金投入等方式分配利润”的方法。
四、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类型: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独立于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一种独立所有制企业,具体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了城镇集体企业的性质和发展原则,包括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等。
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法律上得到保护和支持,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鼓励和扶持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专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