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官职大小顺序与职称的关系
公务员官职大小顺序与职称的关系
一、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
1. 国家级正职:对应一级巡视员、一级主管;
2. 国家级副职:对应二级巡视员、二级主管、督查;
3. 省部级正职:对应二级巡视员、二级主管、督查;
4. 省部级副职:对应四级调研员、四级高端负责人、四级高端举办;
5. 厅局级正职:对应二级主任科员、二级负责人、二级举办;
6. 厅局级副职:对应四级主任科员、四级负责人、四级主办;
7. 县处级正职:对应二级主任科员、二级负责人、二级举办;
8. 县处级副职:对应四级主任科员、四级负责人、四级主办;
9. 乡科级正职:对应二级主任科员、二级负责人、二级举办;
10. 乡科级副职:对应四级主任科员、四级负责人、四级主办。
二、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1.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务工资按正处层次的职务工资高一档确定,级别工资按正处层次的级别确定;
2.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正/副处层次核定机关工资,从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级确定;
3.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按正科层次核定机关工资,从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级确定;
4. 初级职称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副科/科员层次核定机关工资,具体依据学历和工作年限确定;
5. 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科员/办事员层次核定工资,具体依据学历和工作年限确定。
三、职务与级别对应表:
1. 国家级正职:一级;
2.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3.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4.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6.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8. 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9.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0.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四、公务员职盯与职级的对应关系:
1. 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2. 副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3. 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4. 副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5. 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6. 副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7. 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8. 办事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以上是关于公务员官职大小顺序与职称的对应关系的整理,按照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层次、职务级别和职称级别的不同,对应的职位与级别也各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