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1013 泸州市医保局电话号码
8171013
1、泸州市医保局电话号码:
1)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0830-3190803(市本级)
2)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0830-3120582(江阳区)
3)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88号西南商贸城17区一街三楼医保大厅:0830-2507976(龙马潭区)
4)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人民西路三段二号(纳溪区行政审批局2楼):0830-4992767(纳溪区)
5)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政务中心:0830-8171013(泸县)
6)合江县符阳街道桥粗荔城大道198号政务大楼1楼:0830-5269095(合江县)
7)古蔺县古蔺镇迎宾大道告基865号(行政审批局三楼):0830-7211930(古蔺县)
8)叙永县新区便民街24号:0830-6227922(叙永县)
2、办理医保卡所需资料:
第一种,单位参保领取医保卡需要带的资料:
1)当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地税局出具)及复印件,或银行收款的电子借记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的证明;
3)单位办理医保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种,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医保卡需要带的资料:
1)参保人划扣当月社保费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户口所属地税征缴部门业务前台刷卡缴费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他人代领,则需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泸县医保局电话号码:
1)户政管理中队:8195331
2)泸县公安局各部门/乡镇派出所公开电话:
1.政工监督室:8195310
2.警务督察队:8195315
3.法制室:8195411
4.警务保障室:8195395
5.指挥中心:110或8182110,加挂办公室牌子:8192706
6.国内安全保卫大队:8195219
7.刑事侦查大队:8195374(刑事技术室:8196365)
8.交通管理大队:8190686(事故处理中队:8182122,交警车管中队:8190628)
9.治安管理大队:8192707(户政管理中队:8195331,出入境管理中队:8195506)
10.经济犯罪侦查大队:8195320
11.禁毒缉毒大队:8195336
12.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8195413
13.消防大队:8195338
14.泸县看守所:8195392
15.泸县拘留所:8192194
16.泸县公安局驻广东省中山市办事处(沙郎镇):07608569666
4、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1)招生章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及相关法规制定;
2)招生工作全面公开、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3)学院基本概况,学生专业设置及地址、网址等详细信息列举。
第二章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为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3952;
2)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
3)学院拥有临床系、基础医学系、护理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学前教育与艺术系、经济管理系、电子工程与信息系八个系部;
4)位于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的学院新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政策制定;
2)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处于招生处,负责组织和执行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1)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计划为准;
2)招生专业及科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发布的要求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1)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招生办审核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
2)统招高考生录取以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3)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准,一经录取原则上不得更改;
4)退档方面将按照生源省规定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1)学院执行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及安康市财政局、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
第七章 国家奖学金、资助金、贷款等优惠政策措施: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特困生资助、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概述;
2)学生在校期间的责任险、医疗保险费用由学院全额缴纳,不向学生收取;
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考取某些职位或从事特定行业可获得学费返还或全免。
第八章 附则:
1)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2)此招生章程需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并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方可生效;
3)未尽事宜按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学院招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