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军级退休年龄 副军退休年龄规定
一、副军级退休年龄规定
1. 担任正团职职务的军官退休年龄为50岁;
2. 担任师级职务的军官退休年龄为55岁;
3. 担任军级职务的军官,副职为58岁,正职为60岁;
4. 担任其他职务的军官,退休年龄与所任职务的最高年龄相同。
二、海军副司令退休年龄
海军建副司令择退年龄规为65岁。由于海军副司令
是副军级干部,根据规定,副军级干部65岁退。
三、军人一般退伍年龄
1. 作战部队军官的最高服役年龄有以下规定:
1、 排级职务30岁,连级职务35岁;
2、 营级职务40岁,团级职务45岁;
3、 师级职务50岁,军级职务为55岁;
4、 副大军区级职务为63岁,大军区级职务为65岁。
2. 非作战部队军官退伍年龄为:
- 排级职务35岁,连级职务40岁;
- 营级职务45岁,团级职务50岁;
- 师级职务55岁,副军级职务58岁;
- 军级职务60岁。
3. 一般义务兵可以在服役两年后退伍。
4. 士兵服现役期满后应当退出现役,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5. 根据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健康状况不适合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情况,同样经相关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伍。
四、军人退休年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第十四条,作战部队军官平时服役的最高年龄规定如下:
- 排级职务30岁;
- 连级职务35岁;
- 营级职务40岁;
- 团级职务45岁;
- 师级职务50岁;
- 军级职务55岁;
- 大军区级职务,副职63岁,正职65岁。
五、军人退休年龄规定之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士官服役不满十二年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安置;服役满十二年的,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并发放生活补助费;士官服役满三十年或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应作为退休安置;致残或病情丧失劳动能力的士官按国家规定进行安置。